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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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日期:2014-11-04 来源:

一、责任单位和责任人

责任单位:对外贸易处

分管局长:钟萍

处 长:杨力

承 办 人:周 铀 王星 办公电话:86776341

二、备案登记

行使依据

《外贸法》第二章第九条“从事货物进出口或者技术进出口的对外贸易经营者,应当向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机构办理备案登记;但是,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对外贸易主管部门规定不需要登记的除外。”

《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办法》第四条第二款“商务部委托符合条件的地方对外贸易主管部门(以下简称备案登记机关)负责办理本地区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;受委托的备案登记机关不得自行委托其他机构进行备案登记。”

三、备案登记条件

(一)办理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应具备的条件:

1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应是依法办理了工商登记的法人、其他组织或个人。

2、对外贸易经营者应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》及其配套法规、规章;遵守与进出口贸易相关的海关、外汇、税务、检验检疫、环保、知识产权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法律、法规、规章;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丁核、生物、化学、导弹等各类敏感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的法规以及其他相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,不从事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。

(二)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应提交的材料

1、打印的《登记表》(在打印出的《登记表》第2页盖公司公章、法人代表签字;

2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3、组织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

4、对外贸易经营者为外商投资企业的,还应提交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;
5、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(独资经营者)须提交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财产公证证明(原件)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的外国(地区)企业,须提交经合法公证机构出具的资金信用证明文件。

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法定代表人变更应递交的材料

1、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;

2、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3、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;

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注册资金变更应递交的材料

1、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2、变更后的验资报告复印件;

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地址变更应提交的材料

1、公司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

2、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

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变更公司名称应递交的材料

1、 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

2、 工商局出具的更名核准通知复印件;

3、 变更后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;

四、受理

承办人A受理申办材料。材料齐全、符合法定形式的,予以受理;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,当场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材料和内容。不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,说明理由,不予受理。

五、审查与决定

承办人A对材料进行初审,提出拟办意见,报处长核准。

六、审核时限

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初审意见。

七、监督检查

执行《365bet官网888bc关于执行规范权力运行制度监督检查办法》(试行)

八、责任追究

执行《365bet官网888bc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办法》(试行)

 

 

 

 

来源:条约法律处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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